安全知識
燃氣用戶須知
2014-03-17 來源:中油中泰
1.嚴禁包裹燃氣管道和設備;嚴禁在燃氣管道上纏繞電線或懸掛其他物品或作為搭構設施的支撐;嚴禁私拆、私裝、私改、燃氣管道和設備、禁止拆卸天然氣表;嚴禁在有天然氣管道設備的房間內睡人;嚴禁在灶具下面鋪報紙等易燃物,可用瓷磚或大理石板,有臟東西便于清理。
2.天然氣器具燃燒時應有人看管,防止火焰被風吹滅或湯水沸出澆滅,造成漏氣。
3.不得在天然氣管道和燃氣具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4.燃氣設施屬公用設施,違規使用天然氣、惡意破壞天然氣設施、利用天然氣設施報復他人等行為屬違法行為,會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,燃氣公司有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或通過法律手段解決。
5.燃氣具應由燃氣公司負責安裝,如發現私自安裝、拆裝、改裝燃氣設施者,燃氣公司有權對其停止供氣,并按國家規定罰款處理。
6.廚房內不允許有其他火源共用;燃氣具膠管不得超過 3米;每次燃氣使用完畢,應關閉灶前燃氣閥門;如長時間無人或不使用燃氣,應關閉燃氣表前閥門。
7.一旦發現天然氣管道或燃器具漏氣、損壞,應關閉閥門打開窗戶通風,嚴禁動用任何電器設備及開關,杜絕附近一切明火并立即在安全處撥打燃氣公司報修電話。
8.使用天然氣時,應保持室內通風;不要在灶具的托盤上覆蓋鋁鉑,以免蓋住燃燒器造成回火。
9.使用燃氣具之前,應認真閱讀《使用說明書》并按要求操作,在使用時應注意通風。
10.按《膜式煤氣表檢定規程JJG577-94》規定,以天然氣為介質的燃氣表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十年。
11.帶字輪燃氣表的計量結算以字輪顯示氣量為準,燃氣表IC卡電控部分只做為預收費使用。
12.燃氣企業、燃氣使用單位和個人對燃氣計量器具準確度有異議的,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檢定。申請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應按規定繳納費用。燃氣企業、燃氣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配合檢定工作。
13.使用中的燃氣計量器具出現下列情況必須更換:
(1)燃氣計量器具的使用時間已到國家規定的報廢年限;
(2)燃氣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不能滿足國家規定,而無法修復的;
(3)因事故造成燃氣計量器具嚴重損壞,而無法修復的。
14.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用天然氣。不得蓄意破壞計量器具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擅自開啟燃氣企業封閉的燃氣設施。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。
15.如有疑問,請撥打當地中油中泰燃氣公司咨詢電話。